2008年11月7日上午8时10分,鄂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乌兰镇一居委居民额尔敦巴雅尔在家中将其前妻那仁图雅用刀捅伤。
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在乌兰镇一居委129栋3号将犯罪嫌疑人额尔敦巴雅尔抓获。经讯问,额尔敦巴雅尔供述其与娜仁图雅于2008年11月6日上午离婚,次日早晨回家分家产时与前妻娜仁图雅发生口角,一气之下从橱柜抽屉里拿出杀羊刀,将娜仁图雅从背后及侧面捅伤。被害人娜仁图雅于2008年11月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额尔敦巴雅尔对故意杀害其前妻那仁图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情况:额尔敦巴雅尔,男,蒙古族,1976年10月5日生,高中文化,鄂旗阿尔巴斯苏木新其日嘎查人,现住鄂旗乌兰镇居民一居委129栋3号,身份证号:152725197610054113。
受害人情况:那仁图雅,女,蒙古族,33岁,鄂旗哈马太收费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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